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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Dog] 政府獎勵人民加入「流浪動物捕捉業」?

[Dog] 政府獎勵人民加入「流浪動物捕捉業」? - 阿祥的網路筆記本

[Dog] 政府獎勵人民加入「流浪動物捕捉業」? - 阿祥的網路筆記本
此篇文章同步發表於我愛狗狗小寶貝

在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的臉書粉絲團上看到的新聞,讓人覺得不可思議至極。

請參考上面的圖片,雖然很不願意相信這就是台灣地方政府的水準 但很遺憾的,這樣的公告確確實實出現在澎湖縣政府的網站上。這則公告的標題「觀光季避免野狗攻擊事件發生,請養狗民眾正視問題 ,愛牠就不要遺棄牠」乍看之下似乎是個相當正面的政令宣導公告,希望養寵物的民眾不要任意遺棄寵物,不過仔細看過裡頭的文字才發現,在公告的中後段,竟然出現了澎湖縣政府「鼓勵」鄉公所甚至是民眾主動協助「捕捉流浪動物」的政策,甚至「按件計酬」,實在是令人髮指,難道澎湖縣政府心中只有觀光事業,為了「美化環境」的理由,就可以設定出這麼無恥且可笑的政策嗎?

或許大家要考慮一下,未來是否還要前往這麼一個不尊重生命的地方旅遊,你腳下所踩的白淨沙灘與浪花,背後付出的代價是…?

該公告內容重點條列如下:

「有關媒體報導流浪犬問題,縣府有關單位一向來重視,流浪犬產生而訂定結紮之方式與辦法,同時歡迎鄉市公所協助捕捉,按件計酬(5公斤以上犬隻每頭400 元,5公斤以下每頭200元,貓每隻每頭100元),將可再有效減少流浪犬貓之數量。 」此段公告將流量犬訂定結紮之方法與辦法一句帶過,重點則是後面按件計酬獎勵鄉市公所協助捕捉,有便宜行事之嫌。

「如果家犬不想飼養又送不出去,請送到流浪犬收容中心,不收任何費用。」養寵物之生命教育應落實,而不是消極的叫大家不想養寵物就丟去收容中心,試問收容中心中的狗狗、貓貓若是無人認養,可以活幾天?

「縣府訂有獎勵離島民眾捕捉流浪犬(貓)工資(5公斤以上大狗400元,5公斤以下小狗200元,貓每頭100元),希望民眾能主動配合捕捉。」這一段最為可惡,原本捕捉流浪動物就是政府管制流浪動物最消極的政策,政府竟然將此項政策執行的權力「下放」給一般民眾,為了賺錢,沒有捕捉流浪動物經驗的民眾,會用什麼手段來捉狗捉貓?

在這裡我也希望大家能響應一下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的「一人一信向澎湖縣府抗議」活動,以最直接的行動來抗議,避免上文所提到的情況真的發生在澎湖,造成當地流浪動物的浩劫。

「一人一信向澎湖縣府抗議」相關資訊:
縣長信箱: http://www.penghu.gov.tw/chinese/06leader/06mail.asp
縣府電話: 06-9262620 (農漁局)

相關聯結:

Facebook |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:一人一信串連抗議!澎湖縣捕狗秤斤計價「一隻400元」物化生命 – 你贊成這種政策嗎?你的看法…?(需登入Facebook帳號)
澎湖縣農漁局- 最新消息

歷史上的這一天,我還寫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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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留言

  • 回覆
    阿祥
    2010 年 04 月 07 日 於 16:14:18

    @Derek:

    感謝你的留言。

    發這篇文章的「重點」是在凸顯澎湖縣政府「用獎金獎勵」大家一起來抓流浪動物這個荒謬的政策,當然,飼主遺棄寵物的錯誤行為是流浪動物問題的源頭,這也需要政府對民眾進行長期教育。

    至於你所說的植入晶片可以降低寵物棄養一事,我個人不太能認同(我指的是降低棄養,不是植晶片本身的功能),雖然植晶片的確可以方便管理,但對於有心要遺棄寵物的人來說,沒什麼實質的功效,還記得之前新聞上有報導過,有不肖飼主為了逃避罰責,把寵物的晶片硬生生挖除後再丟棄,另外之前我個人也撿過一條有晶片的小黑狗,找不到登記的主人,而且政府的作業程序是強制要讓小黑狗待在收容所,才能進行找主人的程序,這對小狗來說公平嗎?

    是否請你先了解這個訴求,再來評斷這個訴求有沒有意義,會比較妥當吧?

  • 回覆
    derek
    2010 年 04 月 07 日 於 14:58:26

    來逛逛0.0
    要怪就怪那些喜新厭舊的人吧,到底是誰不尊重生命,就是這些遺棄寵物的人,直接針對這些人解決不是更快且更有效
    如:購買寵物前店家必須強制先植入晶片,並在政府機關留下相關資料檔案,這個寵物才可售出,只要飼主遺棄,被捕狗的人補到,晶片一掃,馬上就知道是誰的狗,看是要罰款還是拘役,這些都可列入法律規定

    與其什麼一人一信向澎湖縣府抗議,這種無意義又消極的作法,倒不如針對重點來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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