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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火星文]囧rz…好人卡拿來當註冊商標?城邦你被幹譙不是沒有原因的… = =

[火星文]囧rz…好人卡拿來當註冊商標?城邦你被幹譙不是沒有原因的… = = - 阿祥的網路筆記本

[火星文]囧rz…好人卡拿來當註冊商標?城邦你被幹譙不是沒有原因的… = = - 阿祥的網路筆記本

今天在Palmislife不分類綜合討論區看到這則消息…

國內數一數二的出版集團“城邦”把流行於網路上已久的“火星文”中的“囧rz”和“好人卡”進行商標註冊的動作,權利範圍包括了“ 貼紙、塑膠貼紙、轉印貼紙、連環圖畫冊、簿本、圖畫簿、書籤卡片簿、書籍、雜誌、圖書、貼紙簿、印刷出版品、月曆、桌曆、海報、圖片、卡片、信封、信紙、書籤”這些類別,此外,像“Orz”這個常用的網路符號也被另一家公司給註冊了。

基 本上像囧oz、好人卡、Orz這類網路文化衍生出來的產品,多半是由網友們集思廣益下的產物,如果現在有某個廠商意圖以“先搶先贏”的方式,將這些網路文 化的創意意圖作為私有,我只能說,這樣的行為絕對不會受到網友們的認同的,城邦這麼做,無異是在太歲頭上動土…想把這些東西作為商業用途?想想看,有那個 消費者能接受這種行為?這和網路蟑螂的行徑有什麼差別?城邦,你會被人幹譙不是沒有原因的,好好保重吧!

相關聯結:

Richy's Blog:發一張好人卡®給城邦集團,囧rz®
廢業青年日記: 噓™:城邦

相關新聞:

以下新聞全文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

網路創意「囧rz」 城邦意圖獨占

【記者陳瀚權/報導】

「天啊!我被正妹發了一張好人卡了。」、「今天下午的場面真是讓我囧rz!」這些被網友習以為常的網路慣用語,一直是台灣原生網路文化中的特殊創意,不過眼尖的網友最近發現,這些網路用語竟被出版集團申請為專利商標,讓網友氣到不行。

今 年才在學測中引起話題的「Orz」,已成為國內最具知名度的網路用語,是從日本傳入的顏文字寫法,代表被對方打敗的意思。國內網友創意不遑多讓,還創造出 像是無敵鐵金剛被打敗的「益rz」、以國字「囧」代表愁眉苦臉的「囧rz」。另外,被女生拒絕時的代稱「好人卡」,一樣是網友的自發創意。

不過網友赫然發現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庫中,這些網友的創意卻在今年一月,被城邦文化事業申請作為專利商標,而且可以應用的範圍無所不包,從衣服、文具商品到周邊裝飾品,都在申請範圍內,也讓常用這些文字的網友氣到跳腳。

網 路業者表示,其實目前許多網路創意經常被商家引用作為專利商標,不過通常會再加入自己的創意設計出新的圖案,或者是獲得作者的同意,像全家便利商店推出與 部落格人氣天后彎彎合作的磁鐵,受到廣大消費者的喜愛,讓網路創意被合理並受尊重的使用,也是網路創意成為實體商品的成功案例。

雖然目前「囧rz」及「好人卡」的專利申請都還沒有通過審核,但由於這類網路俚語已經成為國內網路的特殊文化,一旦申請通過,將讓網友自己製作服裝、胸章時出現侵權甚至吃上官司的情形,因此也有網友醞釀發起連署,希望阻止這兩項網友創意文字被私人企業申請為壟斷的專利。

【2006/05/01 民生報】 @ http://udn.com

以下新聞全文轉載自UDN聯合新聞網

網路用語城邦申請商標 網友發飆

【記者張幼芳、陳宛茜/台北報導】

「好人卡」、「囧rz」這些網友慣用的網路語言及流行符號,最近被城邦文化事業申請為商標,且應用範圍從衣服、文具到日用品無所不包,讓創意的源頭———廣大網友氣得跳腳。

目前城邦申請的商標尚未通過審核,一旦通過,網友自製服裝、胸章若出現這些符號及字眼恐有侵權問題,已有網友醞釀連署抗議,更有人發起「拒買城邦商品」行動抵制。

「好 人卡」及好人文化是去年網路最熱的話題之一,網友慣稱追求異性被拒就是被發「好人卡」,「好人」在網路衍生不少創意,如單身網友自稱「好人團」成員,出門 看到親熱情侶,有人加入去死去死團」大發咒念。還有人宣稱結合好人建國,其國徽「Orz」符號更因成為學測考題而聲名大噪。

但最近有眼尖的網友發現,城邦文化事業在一月間將「好人卡」三個字申請為商標;連Orz的變體囧rz(代表跪地不起,外加愁眉苦臉)也被城邦申請商標,從文具、衣服到日用品都在應用之列。

「你的智慧,我的財產,原來智慧財產這四個字要分開解釋,囧rz!」城邦的動作,網路上噓聲四起。網友認為,好人卡及囧rz是網路的集體創意,不是城邦裡哪位作者或編輯創造,註冊為商標形同剽竊、侵佔。

商周編輯辜雅穗表示,城邦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的是「囧rz」與「好人卡」的商標權,而非專利權。一旦通過,未來使用者只要所繪圖案不同,仍可使用「囧rz」與「好人卡」的文字。

辜雅穗說,出版「去死去死吧」這本書時,為書封設計了「囧rz」與「好人卡」兩種圖案並推出周邊商品。為了防護周邊商品的圖案不為他人盜用,才想到要去申請兩者的商標權,並非有意侵占網友的創意。

不過城邦所申請的「好人卡」商標,因為只有「好人卡」三個字,而不像「囧rz」設計了特殊圖形。一旦通過,未來是不是他人只要改用別的字體,就可以在商品上使用「好人卡」?城邦的法務人員仍然沒有把握。

【2006/05/02 聯合報】 @ http://udn.com

歷史上的這一天,我還寫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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